广西宾阳县马潭种畜场开发项目
| 招商项目 |2016-03-12
项目类型:新项目
项目所属行业:农林牧渔
项目主要内容:
项目名称:
广西宾阳县马潭种畜场开发项目
项目概况:
广西宾阳县马潭种畜场位于宾阳县城东北部,距离首府南宁市约100公里,与宾阳县芦圩工业集中区相距17公里,交通便利。种畜场前身为南宁地区马潭种畜场,土地属国有,权属明确,地势平坦,地质结构适于园区建设,可以连片开发的土地约8000亩。马潭种畜场距离清水河5km。清水河为我县第一大河流,正常流量35.70立方米/s,枯水流量为16.64立方米/s;距离南江(中七江)约1.2km。南江正常流量5.70立方米/s,枯水流量为2.36立方米/s。据近期县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结果,清水河和南江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III类标准,水环境容量相对较大。另外,马潭种畜场的地下水资源比较丰富,水质较好。马潭种畜场面积广阔,远离城镇,空气清新,环境幽然静美,场边中七江绕场而过,场内南部自然涌泉水质优良,冬暖夏凉,苏关塘占地面积3000多亩,属宾阳八景之一,诗称:“马潭烟雨浪涛涛”。从长远发展来看,马潭种畜场周边村庄稀少,旱地面积大,土地可利用空间较大,适合园区发展需要。
招商方向:
生态、环保产业,文化、休闲、旅游产业或农业高科技示范产业。
投资规模:
投资强度不低于150万元/亩。
供地方式及土地价格:
项目用地通过“招、拍、挂”式进行出让,工业用地每亩不低于5.6万元,其他类型用地每亩不低于土地取得的成本价。项目用地也可以采取租赁方式,租赁费用另议。(土地使用年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)
项目要求
1、一次规划,分期开发:由投资方根据投资计划对种畜场进行整体规划,按规划分期供地开发建设,或在投资方确定投资事项与县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后,由县人民政府进行规划,投资方根据规划分期开发建设。
2、龙头带动,效益优先:投资方必须提供项目引进计划或产业发展计划,一期引进的企业(或项目直接投资方)必须属于世界500强、中国100强或行业50强的龙头企业,同时,引进的企业(投资的项目)竣工投产后,年纳税应不低于3万元/亩。
招商方式:
公开招商。意向投资者可向宾阳县投资促进局递交项目投资意向书,经有关部门实地考察、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引进后,与县人民政府签定投资协议。
优惠政策:
享有国家、自治区、南宁市及宾阳县的各项有关投资、税收等优惠政策。
招商:
09786